2014年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任城区2013年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4〕229号)批准征收我市任城区土地7.923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车站西路以南、老105国道以东、日荷铁路以北、大运河以西位置,面积为2.7978公顷,涉及安居街道靳庄村、东朱庄村2个村土地。其中:靳庄村土地1.9545公顷(水浇地1.9011公顷、农村道路0.0074公顷、沟渠0.0460公顷);东朱庄村土地0.8433公顷(均为水浇地)。该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宗地二:位于车站西路以南、老105国道以东、日荷铁路以北、大运河以西位置,面积为5.1259公顷,涉及安居街道靳庄村、东朱庄村2个村土地。其中:靳庄村土地4.1057公顷(水浇地3.9049公顷、农村道路0.0658公顷、沟渠0.1350公顷);东朱庄村土地1.0202公顷(水浇地0.9985公顷、农村道路0.021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公章)
2014年3月18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