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征补条例》、《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第一章、第二章的内容主要为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房屋征收及城中村改造需要各实施单位因房屋调查、政策宣传、协商签约、认购安置、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需要,向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机构购买服务的规定,明确购买服务的前期审查部门、采购人、购买服务的主要方式,购买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三章主要内容为中介机构的监管及购买服务后履约情况的监管。第四章的主要内容为服务购买经费的经费规定,规定代购服务费用每个阶段的上限,并提出住宅用房事务代理工作服务的奖励,以促进购买服务的高效性与积极性。
二、文件起草程序说明
文件2017年12月开始由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因我区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需要事务代理机构,且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低,市场上的代理机构素质参差不齐,故房屋征收事务代理购买服务与监管急需规范管理。2018年1月,内部科室进行反复交流讨论形成草案,故房屋征收事务代理购买服务与监管急需规范管理。1月29日,我单位发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2月8日,经我单位内部讨论会,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2月26日由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2月12日在中国龙湾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