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现行的土地农转用征收报批土地地类是如何认定的?
目前,我市在土地农转用征收项目地类认定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9年12月31日为统计时点以下简称二调图)作为底图,对二调图上地类为非建设用地的采用二调地类进行认定;对二调图上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包括合法批准)的则参考规划基期年2005年现状图地类进行认定。
2、“三改一拆”土地农转用报批的地类如何认定?
为科学有效地配置资源,节约我市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三改一拆”土地报批,对二调图上地类为建设用地,2005现状图地类为非建设用地的,按照二调图现状地类(建设用地)认定。
3、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与“三改一拆”的补偿标准有何区别?
《乐清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乐政发[2011]37号)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所在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执行;征收园地、建设用地和除林地外其它农用地的按照耕地标准执行;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照耕地标准的80%执行。
“三改一拆”项目林地、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从原来的80%提高至建设用地100%一致,其他的地类补偿标准不变。
4、“三改一拆”被征地农民社保标准是多少?
我市社保补偿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被征收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乐政发[2003]75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征收耕地以外农用地参保人数标准的通知》(乐政发[2016]23号)文件执行,征收耕地参保人数为3人/亩,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参保人数为1人/亩。“三改一拆”土地虽报批地类为建设用地,但按照2005现状图地类给予相应社保人数。
5、“三改一拆”项目如何确定?
建设项目不论违法建筑拆除或保留,由乐清市三改一拆办负责明确具体项目是否属于“三改一拆”范围。
6、还有哪些用地项目可以参照“三改一拆”政策执行?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及社保政策参照“三改一拆”项目执行。
7、“三改一拆”土地补偿标准是从何时开始执行?
2017年9月1日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文件标准执行。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