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二、内容摘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苍南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8日将《苍南县2017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苍南县2017年房屋成新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17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重置基准价》、《苍南县2017年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基准价》、《苍南县2017年房屋层次差价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17年房屋朝向差价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17年房屋装修补偿基准价》、《苍南县2017年房屋附属物补偿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予以公布
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2017年7月9日起施行。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