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土地征收的群众应该对于土地征收的流程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其实土地征收是一件耗时较长的事情,在此期间需要进行各种文件和事项的确认,征地律师提醒初次进行土地征收的群众如对于一些事项不甚了解,可能会导致事项了解不够清楚导致利益受损。因此下文讲解开展土地征收时有哪些确认事项?
1、确认征收情况告知函的宣传力度
征地律师称一般在征地报批之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是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这种告知书由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进行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的土地资源局还会将该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或者在电视台播出。因此群众在得知征收消息之前,一定要详细的确认征收告知函的宣传力度,确保完全知晓征收事宜。
2、对征地调查进行签字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和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以及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以及规格和数量等,并且按照标准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且经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在得知土地要被征收之后,应该严格的确定调查结果确认表,确认无误之后在进行签字。
征地律师称很多群众在不了解征收之前就随波逐流在文件上签字,一旦文件签字即代表对于该征收条件的认可,如果再要进行后续的权益增加就需要花费较大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律师建议在签字之前一定要做好更加严格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