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文件
株政发〔2013〕2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现将市本级征地补偿区域(片)的划分、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数额予以公布。
一、征地补偿区域(片)分为两个区域(片)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Ⅰ区,范围外为Ⅱ区(附件1)。
二、专业菜地征地补偿标准按区片等级地类修正系数1.65确定,其它地类征地补偿标准分别按湘政发〔2012〕46号文件确定的地类修正系数执行(附件2)。
三、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数额按修正后补偿标准确定(附件3)。
四、各县市区域(片)等级划分、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数额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五、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株政发〔2010〕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株洲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表
2.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
3. 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数额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6日
附件1
株洲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表
单位:元/亩
区片 | 区片价 | 分 布 情 况 |
Ⅰ | 72000 | 芦淞区:道田村,五里墩村,朱田铺村,黄田村,古大桥村,龙泉村,早禾坪村,农兴桥村,南华村,谭家塅村,枫溪社区,坚固村,曲尺村,栗塘村,湘江村,燎原村 天元区:响塘村,泉源村,月塘村,浅塘村,栗雨村,南塘村,王家坪村,凿石村,东湖管理处,莲花管理处,隆兴管理处,大坪管理处,天台管理处,新塘管理处,张家园管理处,徐家冲管理处 石峰区:田心村,叫鸡岭居委会,石峰村,新建村,大华村,大冲村,湘天桥村(湘天桥实业公司),井龙村,茅塘村,郭家塘村,时代社区,九郎山村,新明社区,湘河社区,霞湾新村,长石村,清水村,建设村,清霞社区,竹山社区,映峰社区 荷塘区:道岭村,青草坝村,菱塘村,茶园村,明照村,桐梓坪村,星星村,东流村,龙洲村,新塘坡村,戴家岭村,桂花村,宋家桥村,新村村,天台村,芙蓉社区,月桂社区,四三O社区,金钩山村,荷塘铺村,太阳村,麻园社区,红旗路社区, 云龙示范区:文荟社区,兴隆山社区,响塘社区,太坪桥社区,大丰社区,双丰社区 |
Ⅱ | 65000 | 芦淞区:关口村,百井村,罗塘村,新庄村,芭蕉村,白关村,白关居委会,成家坝村,旭日村,宋家湾村,团山村,沙提村,云盘村,双牌村,大岭村,东庄村,天伏村,残梅村,线江村,烟竹村,苦竹村,大京林场,姚家坝村,稍光铺村,卦石村,八眼塘村,桐木冲村,竹山村,童家湾村,沈家桥村,长垅村,东方冲村,石庄村,杨家桥村,水口庙村,光明山村,田心村,张家湾村,南田桥村,同化寺村,芷钱桥村 天元区:石塘村,长岭村,长岭居委会,高台岭村,湘滨村,湘云村,合花村,江璜村,栗山村,妙泉村,旗云村,白莲村,新塘村,新文村,竹溪村,高塘村,万丰村,中路村,金龙村,太高村,农科村(马家河镇),仙岭村,新马村,古桑州居委会,大石桥村,胜利村,农科村(雷打石镇),脉湾村,龙泉村,龙岩村,泉丰村,小冲村,新林村,盘石村,胜塘村,养鲤村,布塘村,铁篱村,仙鹅村,龙塘村,城围村,金塘村,中心村,扶椅山村,建强村,东林村,砖桥村,霞石村,仓杉村,公道村,青石村,神围村,石亭村,福星村,响水村,高峰村,白石村,护塘村,桎木村,苍霞村,马道坪村,范家洲村,株木村,高岭村,三门镇,湖坪村,湖田村,金牌村,月形村,燕子村,莲花村,南江村,松柏村,杨柳村,黄田村,上节街社区,下节街社区 护塘村,桎木村,苍霞村,马道坪村,范家洲村,株木村,高岭村,三门镇,湖坪村,湖田村,金牌村,月形村,燕子村,莲花村,南江村,松柏村,杨柳村,黄田村 石峰区:白马村,九塘村 荷塘区:仙庾村,蝶屏村,香草塘村,董家冲村,黄陂田村,夏家塅村,樟桥村,徐家塘村,三八村,黄塘村,霞山村,双泉村,柏冲村,青草冲村,东元冲村,帅家段村,东山村,亭子前村,曹家塘村,新市村,北塘村,永福社区 云龙示范区:柏岭社区,美泉社区,云田社区,五星社区,高福社区,莲花社区,菖塘社区,云峰社区,马鞍社区,交通社区,龙升社区,龙头社区,三搭桥社区,鸡嘴山社区,樟树下社区 |
附件2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地 类 | 补 偿 标 准 |
Ⅰ区 | Ⅱ区 |
|
稻 田 | 72000 | 65000 |
专业菜地 | 118800 | 107250 |
旱土、园地 | 57600 | 52000 |
林 地 | 43200 | 39000 |
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 | 72000 | 65000 |
附件3
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数额
单位:元/亩
地 类 | 标 准 |
Ⅰ区 | Ⅱ区 |
|
稻 田 | 6000 | 5400 |
专业菜地 | 9900 | 8940 |
旱土、园地 | 4800 | 4330 |
林 地 | 3600 | 3250 |
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 | 6000 | 5400 |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印发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