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严格征地管理,维护农民权益。特别是在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严格执行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逐步提高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切实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审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过程中,如果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地方政府公布实施标准,或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存在疑义而进行上访的,一律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报批,使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根据征地位置和安置对象的具体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安置补偿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吉林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集中开展了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排查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重点清查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城镇集聚区、矿区、林区和公路沿线等“五区一线”,严防严查严控。同时,不断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加大对未批先建、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