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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5 . 24
    南自然征预〔2019〕19号根据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和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规划蓝线图(项目编号:1810103039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位于南宁市经开区吴圩镇,规划定点蓝线范围内的0.5326公顷土地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具体以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规划定点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征地拆迁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广西航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吴圩镇35号路(光明北路至规划22号路)项目的建设,土地用途拟为交通运输用地。现将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及他项权利人,须停止永久性建...
  • 2019 . 05 . 24
    南自然征预〔2019〕17号根据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和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规划蓝线图(项目编号:18100930379号),南宁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位于南宁市经开区吴圩镇友谊路、群益小学东南面,规划定点蓝线范围内的0.0294公顷土地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具体以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规划定点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征地拆迁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友谊路改扩建工程群益小学人行天桥工程项目的建设,土地用途拟为交通运输用地。现将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及他项...
  • 2019 . 05 . 24
    南自然征预〔2019〕27号根据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和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蓝线图》(编号:LX0111201800040号),南宁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位于南宁市华兴路西面、金海路北面,规划定点范围内的27.6627公顷土地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具体以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征地拆迁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的中新产业园储备地块四项目的建设,用地类型拟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及他项权利人,须停止永久性建筑物的...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铁山港区兴港镇石头埠社区居民委员会、富屋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2084公顷(18.1260亩),拟征收后作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九号路工程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于铁山港区,详见《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九号路工程规划红线及施工用地范围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拟征收土地上...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海城区涠洲镇后背塘村民委员会、西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3.5791公顷(53.6865亩),拟征收后作为北海涠洲岛西角旅游综合体周边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城区涠洲镇,详见《涠洲岛西角旅游综合体周边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规划选址范围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海城区湖海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3423公顷(20.1345亩),拟征收后作为武昌路(上海路至河南路)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城区,详见《武昌路(上海路至河南路)道路用地界限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凡在本《...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银海区银滩镇和平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1.5769公顷(173.6535亩),拟征收后作为上江尾、下江尾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于银海区,详见《和平村委上江尾、下江尾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范围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拟征收土地上...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垌尾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23.2626公顷(348.9390亩),拟征收后作为回建区1号点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城区,详见《回建区项目区位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收土地工作时不予补偿。三、...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开江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7.2009公顷(258.0135亩),拟征收后作为中电北部湾信息港储备用地12#、13#地块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城区,详见《信息港项目12和13地块储备用地示意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
  • 2019 . 05 . 24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银海区银滩镇禾沟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4.3387公顷(65.0805亩),拟征收后作为渤海路项目配套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于银海区,详见《渤海路项目配套用地征收范围图》。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二、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收土地工作时不予补偿。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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