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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征公告[2019]55号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位置范围:胶济铁路以南,山东欣洲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周村区南郊镇吴家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