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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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北至尚庄村旧村、南至鲁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至尚庄村耕地、东至鲁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域城镇尚庄村;用途:工业用地。地块2位置范围:沿河路中段,原石炭坞小学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金桥村;用途:住宅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