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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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14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东新区高桥镇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浦东新区高桥镇顾家圩村第七村民小组6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5.2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5.2平方米。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