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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4 . 19
    襄城区隆中办事处黄家湾居委会: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1.4849公顷,折合22.2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国家土地政策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依据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政策规定标准,我局依法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次征地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接到本告知书后,当事人若要求听证,请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特此告知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2017年3月7日(采晴整理)
  • 2019 . 04 . 19
    襄城区卧龙镇街东村村委会: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转用征收你村委会的集体土地0.7351公顷,折合11.03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国家土地政策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依据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政策规定标准,我局依法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次征地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接到本告知书后,当事人若要求听证,请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特此告知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2017年3月15日(采晴整理)
  • 2019 . 04 . 19
    宜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荆门—襄阳成品油管道工程(宜城段小河阀室)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宜政文〔2018〕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二、同意将你市小河镇曾庙村集体农用地0.0264公顷(均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该项目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264公顷,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以划拨方式供地。三、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四、你市接到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各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
  • 2019 . 04 . 19
    枣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襄阳市官沟分水口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枣政文〔2018〕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二、同意将你市七方镇大店村、郑庄村、安庄村、邓庄村集体农用地0.8064公顷(含耕地0.03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该项目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064公顷,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以划拨方式供地。三、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四、你市接到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 2019 . 04 . 19
    团山镇邓城村委会:为了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邓城社区4、5、6组棚改项目建设,根据襄阳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襄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现就高新区国土分局征收团山镇邓城村委会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告知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为团山镇邓城村委会土地,面积12.0150公顷。二、征收土地主要用于邓城社区4、5、6组棚改项目建设。三、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的规定,每亩耕地补偿60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般耕地青苗补偿费为每亩220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襄阳高新区相关规定执行。四、本次...
  • 2019 . 04 . 19
    樊城区王寨办事处后贾洼居委会: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在你居委会征收一处集体土地,该地块已列入《襄阳市2017年度第16批次中心城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将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樊城区中航大道以东,地块面积1.3587公顷,其中水浇地1.3140公顷、农路0.0447公顷。二、拟征收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你居委会位于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为162万元/公顷,水浇地青苗补偿费为4.05万元/公...
  • 2019 . 04 . 19
    枣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2018年度第5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枣政文〔201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二、同意征收你市农业局张湾村,南城办事处沙店社区、李桥社区集体农用地2.8817公顷(含耕地2.0006公顷)。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的要求规范管理。三、你市接到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19 . 04 . 19
    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社区居委会: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居委会位于大李沟以北集体土地127.13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国家土地政策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依法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政策执行。请你居委会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告知征地涉及的居民。特此告知。襄阳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采晴整理)
  • 2019 . 04 . 19
    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王伙社区居委会: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居委会位于大李沟以北集体土地38.86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国家土地政策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依法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政策执行。请你居委会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告知征地涉及的居民。特此告知。襄阳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采晴整理)
  • 2019 . 04 . 19
    枣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2017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枣政文〔2018〕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二、同意将你市农业局张湾村集体农用地0.0817公顷(含耕地0.03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同意使用农业局张湾村、南城办事处沙店社区国有建设用地0.3261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078公顷。三、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四、你市接到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各方案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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