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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黄陂区2018年度第3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18]1935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同意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征收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二、批准土地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公园与绿地三、征收土地地点: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村、后湖村,征地总面积9.4694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3633公顷(其中耕地1.2219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8.1061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村、后湖村。四、征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