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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土批【2019】252号》批准,同意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2017年度第12批次(江夏区麻雀湖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三、批准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街巷用地。四、征收土地地点:位于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征收土地总面积0.5060公顷(以实测为准)。四至范围详见1/2000虚红线图。现状土地类型及面积:拟征收集体农用地0.1721公顷(含耕地0.0381公顷)、建设用地0.3339公顷。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