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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自然征预〔2019〕5号 根据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和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规划蓝线图》(编号:YD0101201800366号),南宁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位于青秀区、兴宁区,规划定点范围内的9.6215公顷土地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具体以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规划定点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征地拆迁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衡阳东路(景观大道南段-中兴大道)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类型拟为交通运输用地。现将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及他项权利人,须停止永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