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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14〕27号)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已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为做好路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一、为满足贺州市城区规划2030年的城市备用需水要求,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通过改建现有路花小型水库、新建拦河坝,将水库规模扩大至中型,增加水库供水能力。初步拟定水库正常蓄水位448m,在输水线路上新建引水式电站(杨梅冲电站)1座,装机规模为2000kW。项目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做好路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