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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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3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12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道路广场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树桓路、西至望园路、南至农田、北至农田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龙潭村4组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5平方米。2、 三长村5组59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579.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2.9平方米。以上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