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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2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62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新建崇和路(康丰北路--阿克苏南路)道路及桥梁工程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阿克苏南路、西至康丰北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嘉定区马陆镇马陆村39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91.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9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