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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5号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20日《关于阜阳市2017年第3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8〕411号)批准同意,阜阳市人民政府在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关庄社区、振兴路社区境内征收集体土地17.6996公顷用于城市建设。为实施征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