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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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枣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一位置范围: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齐村镇后良村;市中区孟庄镇大郭庄村、峨山口村、孟庄村、尚岩村、侯庄村。用途: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公路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枣庄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