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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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行为不可诉【裁判要旨】一个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决定于该行政行为是否针对特定人,并直接对特定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行为一般为行政机关的抽象性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确定多数人的一般性调整,不具有可诉性。抽象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不等同于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不可诉的,但是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行为也是不可诉的,因为它们同规划文件的性质相同,都具有普遍约束性、不特定性和可反复实用性。因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二、村集体组织作出的决议违法的救济途径【裁判要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