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被征收的酒店经营者应当明确,其作为承租人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房屋征收项目时,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主要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补助和奖励。由该规定可知,即便文章开头的当事人属于楼房的承租人,其在征收过程中还是可以获得相应合理的征收补偿。虽然楼房本身的补偿并不属于酒店承租人,但是其他的补偿,酒店经营者可以进行争取。同时,对于酒店而言,其房屋价值可能并不在于房屋建筑的本身,对于装修的投入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可知,该栋楼房刚刚装修完成投入使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征收方对其装修楼房这一添附行为进行补偿。此外,在评估前后酒店经营者对自己的装修添附的价值数额应当拥有一个自己的定位,明确此价值的重要性。但这一补偿需要酒店经营者提供装修前后房屋情况的照片或视频作为佐证,大家在装修前后切不可忘记拍照作为凭证。
此外,酒店承租人若想要在拆迁过程中获得补偿需要由相应的条件限制,主要包括:(1)酒店房屋属于合法建筑;(2)酒店经营证件是齐全的,且具有合法的纳税凭证;(3)租赁合同未到期。而本案的当事人根据上述描述可知符合相关的信息。因此,酒店经营者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
由上述的描述可知,对于租用楼房进行酒店经营的当事人,在遭遇拆迁时可以争取相关合理的补偿。在此,为遭遇与本案当事人同种情形的大家提一些建议,即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就拆迁问题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补偿款的利益分配问题以及违约赔偿问题。同时,酒店承租人应当在拆迁的初期,在房屋所有权人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时就应当先行向征收部门主张自己的权益,并积极参与到双方的谈判过程中,给征收双方施加压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在这里提醒大家,对于酒店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的问题涉及的专业问题极多,大家一定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维权。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