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寨长盛至鹿寨高铁北站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19〕4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鹿寨长盛至鹿寨高铁北站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鹿寨县平山镇大阳村民委员会,中渡镇长盛村民委员会、黄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6.4145公顷(水田2.2099公顷、旱地4.1552公顷、果园0.0516公顷、茶园0.1972公顷、其他园地3.4586公顷、有林地2.7452公顷、灌木林地0.3687公顷、其他林地1.1550公顷、农村道路1.7966公顷、沟渠0.0850公顷、田坎0.19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0.1526公顷(农村宅基地0.1132公顷、公路用地0.039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8690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17.4361公顷土地,作为鹿寨长盛至鹿寨高铁北站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由鹿寨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鹿寨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6.3651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9年3月1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