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孝感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保证湖北省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府澴河段、汉北河孝感段)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控制范围
(一)湖北省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府澴河段)建设控制范围为(从上游到下游):
1.府河左堤云梦县段(桩号19+995-35+594)迎水面20米、背水面30米;
2.府河左堤孝南区段(桩号18+188-19+995)迎水面20米、背水面30米;
3.府河右堤云梦县段(桩号28+765-40+391)迎水面20米、背水面30米;
4.府河右堤孝南区段(桩号13+897-28+765)迎水面20米、背水面30米;
5.府河右堤孝南区段(东风垸)(桩号0+000-13+897)迎水面30米、背水面30米;
6.童家湖堤防孝感段(桩号10+000-11+655,13+265-16+574)迎水面45米、背水面40米;
7.武汉市西湖堤防黄陂区段(桩号0+000-6+500,8+500-16+397)迎水面45米、背水面40米;
8.澴河右堤孝南区段(桩号0+000-27+900)迎水面30米、背水面30米;
9.澴河右堤孝昌县段(福华堤)(桩号27+900-29+693)迎水面30米、背水面30米;
10.澴河右堤孝昌县段(桩号40+488-42+543)迎水面30米、背水面30米。
(二)湖北省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汉北河孝感段)建设控制范围为:
1.汉北河堤左岸(桩号8+000-56+286)背水面20米;
2.汉北河堤右岸(桩号0+000-56+349)背水面20米;
3.沦河左岸(桩号0+000-14+417)背水面20米;
4.汉北河新沟闸-汉川天门界(桩号1+559-56+832)、沦河东山头闸-沦河入口(桩号0+000-14+340)河道及两岸洲滩。
二、在该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其它实物指标,不得扩建和改建现有在建项目。
三、在该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采矿、采石、取土、垦荒、修坟、植树和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活动。
四、武汉市、孝感市以及黄陂区、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孝昌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该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的人口控制工作,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后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省有关规定自行迁入的人口,一律不得按移民对待。
五、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通信、道路、机械、输电线路等设施设备和一切标志物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破坏和擅自搬移。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12月31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