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荆州区2018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荆州区郢城镇发展大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后公告如下:
㈠被征收土地位于荆州区郢城镇荆北村,征收总面积:1.1853公顷,其中农用地1.1804公顷(含耕地0.6836公顷),建设用地0.0049公顷。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为:89.2217万元;
㈡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耕地土地补偿标准24.45万元/公顷,其它土地补偿费标准73.5万元/公顷,共计金额:53.589万元,支付对象:荆州区郢城镇荆北村村委员会,支付方式:征收方支付;
㈢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耕地安置补助费标准49.05万元/公顷,共计金额:33.5306万元。支付对象: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支付方式:征收方支付;
㈣青苗补偿费:2.1021万元,支付对象:农户,支付方式:征收方支付;
㈤农业人员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培训推荐就业、社会保险相结合多途经的方式进行安置;
㈥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意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2019年3月12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