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淄征公告[2019]12号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孝妇河以东、国家村居民点以北、淄川区西龙角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塔镇国家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环北路以北、北万山村居民点以西、小店旧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塔镇北万山村、北峪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博矾路以西、北峪村以北、淄川区矾场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塔镇北峪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山东瀚邦家居玻璃有限公司以西、北至苏家沟村耕地、西至东顶村居民点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苏家沟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北至仲临路、东至南庄村耕地,西、南各至南庄村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源泉镇南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湖南路西南侧、西至东顶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东顶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湖南路西南侧、东至东顶村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东顶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华成路以北、范阳河以东、工业园C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域城镇董家村、蕉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福南路以南,西、东各至北河口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北河口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万福路茂岭段北侧、西至茂岭村采矿用地、东至茂岭村居民点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茂岭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博山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2月16日至2020年2月16日由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玉花;联系电话:2758841。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