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多机关负责人现场学习“当被告”
全省17市分管副市长、33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125名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等共200余人旁听了这次审理.
商报济南消息(见习记者杨紫慧)和往常的民告官庭审有些不同,2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这起土地房屋征收纠纷的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庭下的听众规格之高,创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纪录。全省17市分管副市长、33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125名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等共200余人,通过这堂真实的庭审,学习如何“当被告”。
事情是因某县政府2015年8月18日的《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而引起的,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中的拆迁官司。《公告》 内容包括对该县中兴居委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彭某等12人的房屋位于该片区范围内,因对征收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某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并对《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暂行规定》进行审查并撤销该暂行规定。原审法院认为政府行政决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驳回原告彭某等12人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遂上诉再审。
在这场官司的二审中,该县一位副县长出庭应诉。和普通的民告官官司庭审现场不同,全省17市分管副市长、33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125名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等共200余人旁听了这次审理。“这是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人数最多的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活动。”省法制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们组织的第三次“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了。根据新《刑诉法》的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越来越常态化,官员“当被告”,也要当做一门“必修课”来对待。
现场直击
副县长称“深受教育”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同志们,我是主管房屋征收工作的某县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通过参加此次庭审深受教育和启发,借此机会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在庭审最后阶段,被上诉方的分管副县长进行了时长三分左右的陈述,这也是该负责人在本次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唯一一次发言,其余时间都是他的律师在应对。他首先对提出要对提起本次诉讼的居民进行感谢,对他们依法起诉的做法做出了肯定和鼓励。对于两级法院的公正审理,他表示“使我们深受教育,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最后副县长语气铿锵地表达了对严格依法行政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并保证会在庭审结束后与涉案村民积极沟通。
旁听官员热议旁听庭审:
过去挺发憷,以后敢出庭应诉了
台上的庭审很激烈,台下的旁听很平静,但是这种表面的平静在庭审结束的那一刻被打破,参与观摩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边退场边操着各地口音展开热烈的交流和讨论。而记者采访中听到,他们讨论最多的,还是刚才庭审中原告律师抓着不放的一些细节。
一位行政机关负责人说:“上诉律师今天提到的问题很有法律道理,但是我们实际工作也是具有复杂性的。比如他提到县政府没有做到专款专项的问题,尤其在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那不是一个银行卡一个账户就能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这个问题今后怎么解决,回去得好好研究。”
也有的旁听者坦言,过去对出庭当被告有心理压力,通过这次旁听,自己了解了法庭庭审规程,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也能敢于出庭应诉。
观察
一场官司为何引来17个副市长?
去年民告官胜诉案土地官司最多
为什么选这样一起官司,为什么要把这么多厅局级领导叫到一起旁听?昨日的这场民告官庭审,其实大有深意。一方面新《行政诉讼法》要求行政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民告官官司中,各级政府部门在土地官司的胜率不高。旁听庭审,一方面知道自己日常工作哪里有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学习积累当被告的经验。
根据 《2015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中的数据,山东行政机关去年的败诉案件中,土地问题以236件居首,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数量近年来呈增加之势。再加上新 《刑诉法》 实施一年多,如何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质量,建立出庭应诉常态机制也是当前法制工作的重点。
这次“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通过典型案件的警示和引领作用,有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法庭庭审流程和规则,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能力水平,特别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这对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见习记者杨紫慧
(原标题:12农民告县政府,17个副市长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