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办发〔201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崇阳街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家庭农场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市场化营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加快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向现代经营模式转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成办发〔2014〕8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和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农场,在依法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后,纳入农业部门认定范围:
(一)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出资主体并承担责任;
(二)从事农业经营并具有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场所,有连续5年及以上农村土地经营权,并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
(三)家庭农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家庭农场备案需具备以下资料:1.填写家庭农场报备基本信息表;2.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家庭农场发展目标、措施
家庭农场是现阶段一种新型的土地经营模式,是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的方向,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通过家庭农场建设,可以加速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减少农村耕地弃耕和休耕,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经营效率,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的产业化、标准化水平。
(一)各乡镇(街道)要把家庭农场发展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重要一环来抓,积极开展家庭农场政策宣传,加快培育一批生产管理规范、规模经营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各乡镇(街道)每年新发展家庭农场3家以上,培育乡镇级及以上的的示范家庭农场1家以上。
(二)发展家庭农场要充分发挥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机构作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家庭农场对接服务,建立农技、农机技术人员联系家庭农场制度,引导农机、植保、劳务专合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农机作业、病虫统防、劳务等服务,鼓励家庭农场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实施标准化生产。鼓励家庭农场打造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家庭农场效益。
(三)引导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农业职业经理人与家庭农场建立利益连接机制,发挥带动作用,构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产品市场+家庭农场”、“职业经理人+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发展模式。鼓励家庭农场实施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托管经营,提升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四)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对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职业技能、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者。把家庭农场经营者列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对象,并享受农业职业经理人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返乡农民以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已进入城镇居住的农户创办家庭农场的,不影响其在城镇已享有的入学、就业、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三、示范家庭农场评定
示范家庭农场应当具备已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技术先进、经济效益突出、财务收支记录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好等条件,体现主体职业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营销市场化要求。每年评定一批崇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并授牌宣传,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要加强监测核查,对经查实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破坏耕地、偷漏税收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要收回授牌,取消示范资格。
四、部门职责
(一)市工商局要完善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的具体程序,并建立与市农发局信息共享机制。
(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积极引导家庭农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告知家庭农场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市农发局要建立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报备和统计制度,健全家庭农场名录库和分类档案,对家庭农场实施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促进连片农村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核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切实保护好家庭农场农村土地经营权。
(四)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要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精神,保障家庭农场生产设施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需求。
(五)金融保险机构和市属国有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为已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将家庭农场纳入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范围和小微企业融资扶持范围。
(六)市农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旅局、市科技局、市商投局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切实为家庭农场服好务。
五、财政资金扶持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资金,专项扶持家庭农场。其中,对评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扶持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开展各项与家庭农场相关的农场管理、业务知识、财务管理等方面培训等。
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