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发布《关于更新永嘉县基准地价的通告》进行全县范围基准地价更新。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办【2014】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适时更新我县基准地价水平。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适时更新我县基准地价水平。
三、起草过程
2017年1-2月收集基础资料和相关底图,并实地调查样本。2017年3-4月进行内业资料处理及初步成果形成。2017年5-9月初步成果进行完善修改。2017年10月11日将初步成果正式发函征求部门意见,结合征求意见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12月15日在县国土局10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完成听证程序。2018年3月将完善后成果请示县政府。2018年5月初由县府办朱建权副主任召开了县基准地价更新协调会,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成果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更新成果共分基准地价内涵、基准条件界定、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具体辖区基准地价水平等4项内容。
一是关于基准地价内涵。说明了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地价内涵构成、设定土地使用年期等基准地价相关内容。
二是关于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在区域上划分了城区及南部街道、建制镇及北部建制乡、镇,就商服、住宅等各用地类型设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标准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列表对比。
三是关于基准地价表达方式。明确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用地类型,表达方式按照级别价表述。
四是关于具体辖区的基准地价水平。共分为7张表格对我县各功能区、乡镇(街道)具体区域进行了基准地价表述,包括级别、范围、基准地价等相关内容。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