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政办〔2013〕19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意见》(温委办发〔2009〕14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10〕9号)精神,为加快移民脱贫致富,健全移民社会保障,做大做强移民特色经济,扶持移民优势产业发展,促进水库移民安置村(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县“后发崛起、全面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开发性移民长效机制,改善移民发展环境,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实现移民群体“移得出、稳得住、融得入、富得起”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可持续性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立足新农村建设和后扶工作实际,在解决好个别贫困、特困移民温饱、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的同时,着眼于移民创业致富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长远需要,不断加大后扶政策、项目、资金等投入力度,以进一步提升移民个体综合素质,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内外发展环境,实现移民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和谐互动与发展,多路并进推动移民安置区“四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前期输血补助与后期造血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解决当前困难与解决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社会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因地制宜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移民自愿与政策相结合的原则。
四、具体内容
(一)移民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18---60周岁的移民、移民村干部、乡镇移民干部,均可参加培训。
2.培训程序: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县移民办组织参训人员,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相应的培训。
3.培训内容: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就业技术培训、移民干部培训等。
4.培训补助:参加县移民办统一组织培训的人员,相关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开支。
移民个人报名参加各种收费性技能技术培训,取得由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颁布的证书后,一次性给予400元/人的培训补助(不包括免费培训)。
(二) 创业致富奖励项目
1.种植业:经营连片钢管大棚、钢竹混合大棚20亩以上,山地承包100亩以上发展名特优农产品,以及规模种植农作物100亩以上,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2.养殖业:从事畜禽养殖须取得农业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许可证;支持水产养殖等高附加值产业。
3.来料加工业:吸收在册移民10人以上,并且移民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来料加工点负责人;鼓励移民来料加工点加大设备投入,当年一次性购置设备款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设备款额2%的补助。
4.新开办的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有营业执照,有经营场所,有一定规模的。
5.支持参加各种展销会,奖励获奖名特优农产品;支持移民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科研项目须获得县科技局立项。
6.移民企业:年缴税费超过3万元以上的移民企业或接纳移民就业人数20名以上,且产值100万元以上。
7.申报对象:移民创业致富奖励项目支持对象为我县范围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带头人、种养殖大户、优秀移民企业家。
8.创业致富奖励项目第1、2、3、4项,补助金额3000—20000元;第5、6项,补助金额10000—30000元。
以上创业致富项目须经县移民办与有关部门核实,根据核实意见进行评定,每年9月份评定一次,10月份补助到位。
(三)教育补助项目
1.对于当年考取高中或职高就读的,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边缘户证》、《低保户证》的在册移民子女,提供入学证明,以报告的形式经村(居)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核,每学年予以1000元/人标准补助。
2.对于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在册移民子女当年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由考取人填写苍南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子女高考录取补助申请表,同时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分数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村(居)汇总报乡镇政府并由乡镇政府截止当年9月前报县移民办审批。
(四)温馨行动项目
1.本县因病、因灾、因子女就学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在册移民家庭,可申请困难救助。当兵退伍的,凭退伍证,给予1000元补助。
2.申请困难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其他成员)向县移民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须有所在村居、社区、乡镇签字盖章,并出具医疗费用结算票据、低保证,残疾证等材料,如经过合医办报销须出具合医核销单、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受灾救助需提供受灾现场照片材料,并第一时间上报。
3.移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向申请对象发放救助金。
4.申请者如实填写《苍南县水库移民困难救助对象审批表》,并由移民村(居)报到乡镇政府审核汇总后,由乡镇政府报县移民办审批。
5.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移民,个人缴纳部分本人缴50%,其余50%由县财政补助,补助对象由县移民办按在册移民人数以村居为单位统一核算到乡镇,由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6.开展结对帮扶,县移民办工作人员、获得移民创业致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要结对帮扶困难移民。根据困难移民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帮扶对象。通过结对帮扶,为帮扶对象在“创业、安居、就学”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济较发达的移民村,要结对帮扶后进移民村,通过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使后进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村民生活质量等能有所提高。
(五) 三赛三评以奖代补项目
评选移民创业致富带头人、移民产业基地、移民专业合作社、移民贴心人、移民后扶优质工程、移民和谐社区。
(六)金融贷款项目
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农村合作银行要利用现有的涉农贷款政策向水库移民倾斜,增加对水库移民所办企业、种养殖大户贷款比例,扩大移民有效担保物范围。县移民办要充分利用移民后扶资金,采取措施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作为“存贷比”合作单位,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范围内加大对移民小额贷款的力度,扩大存贷比和惠及面。
(七)库区资源开发
在不影响库区环境的前提下,县农、林、渔、水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库区移民农业生产,增加移民收入。对于移民从事效益农业开发的项目,要给予培训、立项、资金扶持等政策方面的倾斜,当地政府帮助申报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加快移民村来料加工点建设,以增加移民劳务工资收入。库区政府可通过多方合作,筹集资金投放有稳定收益的资源开发等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库区移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既是新时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暖心工程”,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帮助广大移民立身创业、脱贫致富的“惠民工程”。为此,各级要站在服务大局、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与艰巨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相应班子,完善相应机制,明确相关人员,确保后扶工作领导、人员、政策和责任“四落实”。与此同时,还要切实针对移民创业致富利益诉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谋划、拟制好各类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保证在此项工作开展中当前与长远、个体与社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从而进一步增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与操作性。
(二)协调配合、注重实效。
在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切实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位置居中”,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到领导日常工作议程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横纵向协作。各级各类人员要始终立足于后扶工作全局,想移民之所想,急移民之所急,勇于打破部门、区域等行政“条块”的限制。要把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对移民后扶工作作为锲入点,在涉及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到位、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等移民安居乐业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全面加强协作,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要让涉及移民利益和后扶工作的每件大小事实行“一站式服务”中特事特办、简化快办,从而进一步集约行政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益。
(三)及时总结、逐步完善。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各类人员要始终把移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后扶项目效果明显不明显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善于在工作成绩的背后,看到不足,找准差距;要善于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中,认清形势,理清思路;要善于在阶段性回顾总结中,提炼经验,明确“抓手”,从而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工作,在完善中推进后扶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与此同时,各级各类人员也要善于在工作中挖掘和整理移民勤劳致富和社会帮扶解困的各类先进典型。要通过大力宣扬、报道这些典型的先进事迹,切实在全社会和移民群体中树好标靶、起好示范,产生“蝴蝶效应”。进而在移民和全社会营造出一个“移民自强不息、社会鼎力相助”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由县移民办具体负责解释。原《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苍政办〔2010〕161号)废止。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