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自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实施以来,该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15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行政诉讼87件次,出庭率达75.4%,具体涵盖国土、人社、工商等多个行政执法主要领域。
长期以来,行政机关消极应诉,“民告官不见官或难见官”现象并不少见。南充市全面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考核指标,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该机制出台以来,全市行政机关改代理人出庭为副职出庭到现在的一把手主动出庭,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相关资料显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南充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摒弃了“官本位”思想,主动上“公堂”,使老百姓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与行政机关“讨价还价”,该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群众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但由于工作事务繁杂以及怕丢人、爱面子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民告官”案件中的被告席上多数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替身”,这与民众对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期待不相匹配,也让民众对国家的法律没有强制实施心存怨念。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一方面,行政首长可以当庭倾听原告方的诉求,便于检视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行政首长与原告方平等的交流,可以消解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误解,增进行政机关与群众的感情。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法庭上举证质证,阐释其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法律依据,督促对本部门及本系统的行政人员更全面地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特别好的法律教育示范作用,对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赢得了更为广泛的支持。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当成为常态。南充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体现了法治的进步。这一经验体现了当地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应以法律、制度等诸多手段,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成为常态,促进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发声”,要防止流于形式。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常态的同时,还应将让出庭不流于表面形式,而成为更加有意义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行政机关自身转变工作理念,自觉提升法律意识,自觉提高应诉能力,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一种习惯,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助推器。
(作者:赵英颖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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