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家振 武汉报道)“叮!”6月28日上午9点,随着书记员敲响法槌,一场“民告官”的庭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正式开庭。原告为武汉市民、退休工人方兰香,被告为武汉市江夏区政府和武汉市政府,出庭应诉的是武汉市副市长刘子清。
作为一起“民告官”的特殊行政诉讼案,庭审受到了广泛关注。据了解,案件的起因是方女士向江夏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涉及江夏区海口村二组的征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红线图等无果,并质疑政府信息不公开。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已经是方女士第三次以原告的身份走进法庭。早在2015年方女士曾先后两次将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送上被告席,并质疑当地在工业园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没有依据,属于行政违法,但最终均以“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被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记者获得的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15)鄂江夏行初字第00002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武汉中行终字第00363号等行政裁定书显示,案件缘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开展的土地征收事宜。
方女士诉称,在征地拆迁前制发的夏金工(2012)1号文件未依法听证构成了行政程序违法;夏金工(2012)1号文件搞征地拆迁没有依据,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示市级行政机关颁发的《拆迁许可证》,属于行政违法;同时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利用夏金工(2012)1号文件制定的低价格拆迁农民的房屋和土地对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请求依法判决撤销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印发的夏金工(2012)1号文件。
江夏区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方女士与原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海口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海口村二组荒山土地20亩,每年每亩承包费120元,承包期限至2024年3月20日止。2012年因行政区划变更,金口街海口等村划归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
为确保台商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及时顺利完成,台商工业园办事处于2012年2月14日印发夏金工(2012)1号《东振村等8个村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实施方案》,方女士可得到补偿费33万余元,但其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未签订相关补偿协议,所承包的20亩山地至今亦未被征用。
法院认为,夏金工(2012)1号文件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无须进行听证程序;也不属于立法的范畴,不具有强制性。同时方女士承包的20亩山地至今未被强制征用,对其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因此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最终驳回起诉。2015年9月1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6月28日,经湖北省发改委发文批准,江夏金口台商工业园正式设立。2012年1月16日,江夏区设立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并对原属于金口街的东振村、海口村等8个行政村、31.28平方公里土地完成建制移交托管工作。
2015年3月28日,作为台商工业园招商引资的首个项目,上海通用在全国布局的第四个生产基地正式签约落户,项目一期总投资近140亿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辆整车的能力。整个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吸引100家以上配套零部件企业落户园区,年产将超过2000亿元。为配合项目落地,大规模征地拆迁工作随即展开。
两次败诉后,方女士于2018年11月18日向江夏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涉及海口村二组的征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红线图等。
江夏区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建议方女士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并告知了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地址、联系方式。方女士在收到江夏区政府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18】09号)后又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武汉市政府于2019年3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议书》(武政复决【2019】80号),维持了江夏区政府的答复书。方女士最终以政府信息不公开为由将江夏区政府和武汉市政府送上了被告席。
庭审中,江夏区政府和武汉市政府方面均辩称,其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后,法官宣布休庭,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武汉市副市长刘子清在作应诉总结发言时指出,作为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参与庭审,说明了市政府对于行政诉讼的重视,表明了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
“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提高政府执法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刘子清表态,作为政府机关将坚决服从和履行法院的判决。
(作者:张家振;来源:中国经营网)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