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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律师妙招解决疑难

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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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十年前遭遇拆迁,委托万典律师获胜诉,十年后再次携手万典维权,获得圆满解决,在当地传为美谈!

导读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太低怎么办?正常来讲,补偿是通过评估来确定的,可是企业总是对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存在巨大争议,企业自行委托的评估机构征收部门又不认可,这样的争议如何解决?

2020年4月份,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民营企业拆迁征收补偿案例,巧妙地解决了征收方与企业之间的行政争议,为企业争取了合理满意的补偿,因为该案例比较典型,特予以普法发布。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如何破局?万典律师典型案例为您释疑

前言

从2010年至今,山西省xx市x区洗煤厂的金经理,一直保留着一个重要的电话,这就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的电话,因为该厂子在2010年遭遇了一次征收,因为补偿极不合理,金总拒绝征收,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决定收回金总的土地使用权,意图将房屋强制拆除,金总在无奈之时,委托北京万典王卫洲律师,依法撤销了区政府做出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金总这才保住了厂房。

金总知道,这块地处于规划开发的范围,暂时不拆了,但是再过几年说不定还会有拆迁,所以金总一直和王律师保持着联系,以备不测。

果然到了2019年,这块地竟然真的又要征收,补偿虽然比上一次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还是与正常的市场价值明显偏低,金总无法接受,于是又一次携手北京万典,维权诉讼拉开了帷幕……

承办律师:

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云刚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基本情况

山西省xx市x区洗煤厂(化名),位于山西省xx市x区xx村,该厂金厂长于九十年代,经过公开竞拍程序取得本村村办企业“芦苇建材厂”和该厂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当年办理了该竞拍结果公证,后于2000年将芦苇建材厂的名称变更为x区洗煤厂,同时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筑占地2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一直从事生产和经营洗煤至今(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018年4月,xxx镇人民政府在村委会张贴了道路征地《拆迁公告》,该公告的主要依据是xx市x区政府作出的某高速道路《x市x区过境x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将其厂房和集体建设用地纳入了征收范围。因为征收过程严重违法且补偿极不合理,按照征收方的补偿方案,洗煤厂将血本无归,倾家荡产,金经理决定再次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企业面临失地停产,举步维艰,第一时间携手万典律师,兵贵神速,《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接到案件后非常重视,指派主任律师王卫洲、刘云刚律师承办此案,两位律师在认真梳理了基本案情之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分别向山西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及规划部门等职能机关发出信息公开的申请,经过补充材料、延期答复等各种曲折,终于掌握了其在征地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该高速公路项目用地还未经国务院批准,仅仅是通过了前期的用地预审、立项。征收方为了加快施工进程,竟直接制定了补偿方案,匆匆上马,而且补偿方案的制定,没有征求被征收人的任何意见。 

于是王卫洲、刘云刚二位律师迅速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最后经人民法院审理:撤销将对公共利益产生损害和重大影响,判决确认征收方作出《x市x区过境x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违法。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如何破局?万典律师典型案例为您释疑

 

两位律师认为:该方案明显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且征地没有获得审批,属于未批先征,明显违法。补偿也极不合理,制定程序明显违法,如不撤销,继续保留其效力,真正损害的是包括全体被征收人在内的整体利益,于是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位律师积极跟踪案件受理情况,向征收方发出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函件,区政府对此也很重视,双方进行了几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复议诉讼同进行,案件一波几折,万典律师一一化解,拆迁补偿初见曙光

该《安置补偿方案》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之后,虽然经过几次协商,但征收方始终没有拿出补偿和征收的相关合法依据,其为了避开正常的法律审批程序,继续实施拆迁,在未经任何告知的情况下,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决定批准将洗煤厂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洗煤厂对此不服,依法于2019年11月向xx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其一直不予处理,到期又作出中止复议的决定送达洗煤厂,一直到2020年1月,xx市政府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一并送达了洗煤厂,其维持了区政府的收回土地决定,万典律师认为该行为明显违法,站不住脚。 

于是二位律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xx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该村村委会在行政复议决定后,又向山西省xx市x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收回洗煤厂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万典律师经研究向x区法院提出,村委会主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依据是区政府所做的收回土地批复,而洗煤厂已经对区政府的收回土地批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村委会的起诉应当中止审理,等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区政府收回土地批复案审理终结,才能继续审理。

同时,关于区政府所做征收补偿方案诉讼,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期间,虽然征收方一再表示要实施强拆,但金总心里不慌不忙,因为诉区政府收回土地批复的案件同样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之后,进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理走遍天下,收回土地没有道理是站不住脚的。

各级法院积极协调,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因新冠疫情搁置一段时间之后,征收方领导专门联系北京万典律师,准许洗煤厂自行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厂房和土地进行评估,征收方不干涉、不接触评估机构,律师与委托人接受了这一方案,评估机构选定后,经依法评估初步确定了补偿金额。

征收方要求与金总协商,律师积极支持协商,及时向人民法院发出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申请,以期尽快解决本案争议。同时在洗煤厂申请再审期间,万典律师及时跟踪案件受理情况,与最高院电话沟通立案情况,通过万典律师努力,本案终于迎来了曙光:2020年3月底,在各级法院的积极协调下,征收方与洗煤厂经评估协商达成一致,最终确定了合理的补偿价格,洗煤厂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获得了满意补偿,本案圆满结案。

2020年4月,金总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撤回对X市和X区政府的行政诉讼,市中院做出了准许撤诉的行政裁定。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如何破局?万典律师典型案例为您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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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济人树立典范,扶助弱势情暖万众”

4月15,金总为感谢万典律师在案件过程中的辛勤付出,特向王卫洲、刘云刚二位律师赠送锦旗。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如何破局?万典律师典型案例为您释疑

万典律师释法

本案属于一起典型的征地拆迁纠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未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就实施征地拆迁明显属于未批先征,其不征求公众意见就单方制定补偿方案也明显是错误的,在征收审批手续站不住脚的时候,再次以收回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来代替合法的征收程序,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收回集体土地必须是村集体的内部公益行为用地才能收回,区政府用地不能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

征地拆迁,从根源上大多是一种补偿争议,但是解决补偿问题还需要运用法律保护,当您的权益遭受侵犯,应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同时,维护权益要有合理的限度,当征收部门已经提供合理的补偿或者解决问题的方式时,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去接洽,相信合理的表达自己诉求,合法的来维护权益,最终公平正义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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