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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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滨州市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彭李街道办事处、市西街道办事处、市东街道办事处共四宗,具体如下: 地块一位置范围: 黄河二路以北、新立河东路以东 东至:滨州化轻总厂; 南至:黄河二路; 西至:滨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至:滨州市经信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李街道办事处湾刘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 黄河十六路以南,渤海十五路以东 东至:新立河西路; 南至:黄河十五路; 西至:渤海十五路; 北至:黄河十六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李街道办事处大河王居委会、彭李街道办事处大河芦居委会、彭李街道办事处大河姚居委会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 黄河一路以南、渤海十六路以西 东至:渤海十六路; 南至:长江一路; 西至:油田进井路; 北至:黄河一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西街道办事处棒棰孙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 该地块位于市东街道办事处(北海花园) 东至:南蔺居委会土地 南至:南蔺居委会土地 西至:南蔺居委会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