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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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违规调地解除承包权,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调地决定赤峰市红山区因征收土地审批手续不全,村民拒绝政府征收土地,地方政府为实现征地目的,由村委会出面强行解除于村民的土地承包关系,将土地移交政府征收,村民为维护权益,依法聘请本事务所律师代为维护权益,本案虽然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但却是地方政府背后操作,而且这种以村委会名义作出的的准行政行为,起诉的难度更大,连立案都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针对这种问题万典律师经研究,决定对村民委员会的行为应当提起民事诉讼,在经冲破重重阻力后,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最终判决村委会调整土地的行为违法并将其予以撤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红民初字第1626号原告吴xx,男,1962年xx月 xx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农民,住赤峰市红山区xx村x 组xx号。委托代理人王卫洲,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民委员会,住所地赤峰 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代表人李宝臣,主任。委托代理人辛武忠,内蒙古原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吴凤瑞诉被告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民委员 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凤瑞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卫洲、被告红 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聂胡地村委会)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