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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未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就强行要求交出承包地,市中院判决县政府违法!原告卢xx代理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志超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县人民政府基本案情原告卢先生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村民,在村中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基本农田4.25亩,承包地上种植大量的桃树、花椒树等经济附着物,因津石高速公路项目的征收需要,征收原告的部分基本农田1.302亩,原告认为被告征收程序违法,补偿安置不合理,没有与被告县人民政府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4月14日,当地县政府、乡政府、交通局等多部门组织人员将原告卢先生地上附着物清除,强制要求卢先生交出土地,致使卢先生损失惨重。委托万典律师为了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卢先生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吕磊、段志超二位专业土地拆迁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分析材料、研讨案情后,认为此次征收方具有以下违法点,并协助卢先生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被告未发布任何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未出示任何征收相关文件,也未履行相关法定征收程序,更未见到国土部门对原告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告征收行为违法,强拆强占行政行为违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书面形式公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