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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2 - 09
点击次数: 26
原告李xx代理律师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刚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xx镇人民政府//基本案情原告李xx系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地,面积大概30多亩。因当地政府建设汽车东站(又称城中村改造)需征收原告承包地,但李xx一直没有见到征收土地的相关批准文件,故不同意征地。2021年5月2日,被告xx镇人民政府在未经过李xx同意、未履行合法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制征地行政行为,将原告30多亩承包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了强占强推。李xx发现土地被毁坏后立即报警,2021年5月28日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有“你于2021年5月2日提出的李xx被故意毁坏财物案,我局经审查认为系xx镇政府经过公证后的清表行为,该案没有违法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这时原告才得知是被告xx镇政府实施了强制清表行为。随后李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姜泉、刘云刚二位拆迁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后认为此次镇政府强制清表、强征土地行为违法,协助李xx向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李xx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一:公安分局出具的(2021)0002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证明被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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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23
点击次数: 33
原告张xx、刘xx代理律师陈海峰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沙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省xx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xx县xx乡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原告张xx、刘xx二人系河南省xx县某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承包的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2015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尉氏县2015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1103号),将包括二原告1.76亩承包地纳入征收范围,二原告被征收土地上种植有杨树9棵,香菜、上海青菜等,另有温室大棚1156平方米。被告xx县xx乡人民政府在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于2019年1月19日强制征收原告承包地并清除了地上附着物,致使二原告损失惨重。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挽回损失,张xx二人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陈海峰、苗沙沙二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本案。一审胜诉:确认强制征占土地违法万典律师介入后,认为此次的强制征收行为违法,严重侵害张xx二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协助张xx二人向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xx县xx乡人民政府系涉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有职责对项目用地所占用村组的地上附着物进行依法补偿,并负责地面清障工作,因此被告xx县xx乡人民政府是本案适格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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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0 - 27
点击次数: 43
【 河北】未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就强行要求交出承包地,市中院判决县政府违法!原告卢xx代理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志超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县人民政府基本案情原告卢先生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村民,在村中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基本农田4.25亩,承包地上种植大量的桃树、花椒树等经济附着物,因津石高速公路项目的征收需要,征收原告的部分基本农田1.302亩,原告认为被告征收程序违法,补偿安置不合理,没有与被告县人民政府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4月14日,当地县政府、乡政府、交通局等多部门组织人员将原告卢先生地上附着物清除,强制要求卢先生交出土地,致使卢先生损失惨重。委托万典律师为了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卢先生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吕磊、段志超二位专业土地拆迁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分析材料、研讨案情后,认为此次征收方具有以下违法点,并协助卢先生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被告未发布任何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未出示任何征收相关文件,也未履行相关法定征收程序,更未见到国土部门对原告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告征收行为违法,强拆强占行政行为违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书面形式公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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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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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邵xx等六人代理律师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以荣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山东省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审第三人xx水产养殖合作社基本案情上诉人邵xx等人系山东省德州市某村村民,在该村依法承包基本农田。2018年7月份,包括上诉人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在内的大片耕地被挖成深沟,上诉人承包的基本农田被非法破坏。上诉人不服,委托拆迁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肖以荣二位律师协助代理案件,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行政诉讼程序,上诉人获知系xx水产养殖合作社非法占用毁坏了上诉人承包的基本农田。经过万典律师的调查发现,本案中的水产养殖合作社占用的土地包含上诉人承包的基本农田,在未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且不具备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其毁坏占用行为严重违法。邵xx六人遂于2020年6月19日依法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查处成该水产养殖合作社的违法占地行为。提起诉讼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6月21日收到上诉人邮寄送达的《查处违法用地申请书》后至今未给予上诉人任何答复。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严重违法,遂依法向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查明在2020年1月29日,被上诉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就第三人xx水产养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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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9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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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土地被侵占、毁坏,村民两次将官司打到省高院,征收方败诉为何不给补偿?河北省某村村民李先生,自己耕种的土地被县政府强制征占,多次诉讼后省高院判决确认强占违法,并责令县政府采取补救措施,但县政府迟迟没有动静。随后李先生提出赔偿申请,想要拿到合理补偿,但仍没有回应。无奈之下再次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公平补偿,一审法院竟驳回起诉,案件再次来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果如何,请看下文。上诉人李xx代理律师 刘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雷永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河北省xx县人民政府案情简介上诉人李xx系河北省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集体承包地(承包地亩数为0.5亩)。当地县人民政府因县三号公路建设占用了李xx的土地,并开始对李先生的承包地用挖机铲车强行毁坏、推平且侵占至今。李某某认为县政府强制侵占、毁坏土地的行为违法,于是来到北京找到了北京拆迁律师,并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刘磊、韩雷永二位律师共同办理此案。确认占地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在万典律师的代理下,河北省高就人民法院(2019)冀行终376号生效行政判决确认了该占地行为违法,并责令xx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提出赔偿申请不予答复李xx于2020年4月22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赔偿申请,县政府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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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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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何xx代理律师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贺州市xx区自然资源局案情介绍原告何女士,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某村村民,在村中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其所属房屋及宅基占地被告知实施征收拆迁,但至今何女士没有拿到任何补偿,亦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4月21日,贺州市xx区自自然资源局对原告作出( 贺八国土资限决字[2020]x号)《责令限期交出被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书》(下称《交出土地决定书》),该《交出土地决定书》载明何女士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交出被征收土地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了拿到合理的补偿款,何女士与家人协商后,从网上查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团队曾在广西代理了很多征地拆迁胜诉案件,广受当地百姓的好评,于是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姜泉、吕磊二位律师共同代理案件。提起诉讼万典律师介入案件后,分析梳理案情,协助何女士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万典律师认为:当地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交出土地决定书》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交出土地决定书》称其履行了相关的征收土地法律程序,但是何女士并不知情,也没有人向何女士解释相关法律和程序,对于该《交出土地决定书》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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