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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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5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21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松江区新桥镇SJP00203单元07-18号地块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松江区新桥镇东至场西路,南至莘松公路,西至沙港,北至南场三村。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松江区新桥镇农民集体1495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25.3平方米、建设用地11214.2平方米、未利用地115.3平方米。以上合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