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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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8年度第4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19〕397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4月19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2018年度第4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牛场村,征地总面积为0.6655公顷(合9.9825亩),其中:旱地0.2358公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