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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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局拟征收松滋市新江口镇望月村集体土地用于松滋市2018年度第2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现就拟征收土地情况告知如下: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松滋市新江口镇望月村。2、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3750公顷,其中农用地0.4001公顷(含耕地0.2409公顷),建设用地0.9749公顷。3、拟征收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标准49.6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2.482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修正系数按照鄂土资函〔2014〕242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补偿依据有关规定据实补偿。4、凡在征地范围内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