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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4 . 24
    南宁市良庆区新村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6〕153号文批复同意征地。受我局委托,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对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村村新三1、2、3、4、5、6、7、9队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被征地村队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
  • 2019 . 04 . 24
    南宁市玉象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0〕335号文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2014〕133号文批复同意征地。受我局委托,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对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村村新三1、2、3、4、5、6、7队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被征地村队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
  • 2019 . 04 . 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八届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瓦房店市棚户区改造征收住宅市场化安置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瓦房店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8日(采晴整理)
  • 2019 . 04 . 23
    为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鼓励、引导被征收人按期签约搬迁并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购置商品房安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瓦房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瓦政发〔2015〕38号)及国家、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住宅市场化安置补助住宅市场化安置补助,是指在瓦房店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先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且领取征收补偿款,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购置商品房进行安置,然后再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助。二、购房补助规定(一)补助条件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0个月内购置一...
  • 2019 . 04 . 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八届二十七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瓦房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瓦房店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28日瓦房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 2019 . 04 . 23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中省市直单位:现将《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补助(补贴)、奖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补助(补贴)、奖励规定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28号)及《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
  • 2019 . 04 . 23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对我区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集体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16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调整。本补偿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关于调整旅顺口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旅政办发〔2011〕51号)。本补偿标准施行前已实施动迁的项目,按原补偿标准执行。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1日(采晴整理)
  • 2019 . 04 . 23
    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补偿名称补偿类别单位补偿标准(元)说明房屋及附属设施标准同旅顺口区房屋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其它地上物平交道口圆管涵节800直径75厘米以下1200直径75厘米以上排水管米60陶瓷6寸150铸铁6寸100塑料6寸中棚平方米15不符合温室、大棚、防雨棚设计、使用要求的棚室根据市场比较法,按建造成本进行补偿;在上述规定外的棚室同样根据市场比较法,按建造成本进行补偿。大棚平方米33竹木69钢筋温室平方米90竹木162钢筋简易温室(立壕)平方米较同类大棚上浮30%。电动卷帘机钢架温室平方米171特制果树温室平方米216后墙高2.4米以上防雨棚平方米20-40根据防雨棚实际采用材料...
  • 2019 . 04 . 23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旅顺口区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4日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大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2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凡在我区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个人房屋的适...
  • 2019 . 04 . 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连市普兰店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丰荣、太平、铁西街道、普兰店经济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执行。丰荣、太平、铁西街道、普兰店经济开发区非城市规划区以及皮口、城子坦、杨树房街道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其它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征收与补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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