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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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土批【2019】344号》批准,同意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2018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三、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街巷、公园与绿地用地。四、征收土地地点:位于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普安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3275公顷(以实测为准)。四至范围详见1/2000虚红线图。现状土地类型及面积:拟征收集体农用地1.0475公顷(含耕地0.2798公顷)、建设用地0.2800公顷。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