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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普〕征地告[2019]第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道路广场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普陀区武威路(真南路-翰景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桃浦镇春光村45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54.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