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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浦〕征地告[2019]第0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6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合庆镇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柴场村第二村民小组9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大洪村第二村民小组3799.7平方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