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昨天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该院2012年至2014年共受理民告官行政案件2408件,其中要求信息公开的案件达777件,占32%。近8成民告官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等城建领域。政府部门败诉率达3%。
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在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中,立案登记被直接写进了法条,业内人士估计,民告官案件将成为受立案登记制度影响最大的一类案件,可能会使民告官案件出现“井喷”现象。根据二中院的统计,截至昨日,二中院共受理一审告各大部委、区县政府的案件为65件,是今年前4月受理15件案件的4倍。“按照规定一审后如果上诉,一般要6个月,这就意味着6个月后,二中院受理的民告官上诉案件还要增多。”二中院法官称。
据二中院统计,该院2012年至2014年共受理民告官行政案件2408件,其中要求信息公开的案件占比最高,达777件,占32%。在要求信息公开的民告官案件中,涉及城建、土地、规划、公安等18个行政管理领域,其中近8成案件申请公开征地拆迁、城市建设领域的有关信息。区县政府、国土局及乡镇政府被诉数量最多,占比达76%。“要求信息公开的案件已成为行政案件中占比最高的一类。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全面实施,该类案件的增幅将会更大。”二中院法官说。
在这些民告官案件中,有25件案件最终结果是政府部门败诉,败诉率达3%。这些案件中,有的部分答复与申请内容不对应,或有遗漏的情况,部分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但未说明理由;有的对申请的信息一概不予公开,没有对其中应该公开的信息作区分处理;有的行政机关则拒收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的邮件,以已经移交本机关档案部门保管为由拒绝公开;还有的对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告知的查询网址不能直接查询到相关信息。
此外,在审理民告官案件中,二中院法官发现,一些老百姓对信息公开法律规定的理解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一些老百姓申请获取的不是政府信息,而是对行政机关提出政策咨询、信访请求,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导致所提的公开申请或要求的公开方式、步骤不符合或超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官表示。
二中院法官建议,在提起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应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信息公开申请的基本要求,找准信息公开主体,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尽可能详细地对政府信息的内容进行描述。政府部门也应依法明确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公开行为,提高答复的水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