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款是否能依法及时分配到农民手里,事关国计民生。但在实践中发生了很多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尤其是有时地方政府没有将属于农民的地上物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农民,而是连同土地补偿款一起支付到了村里,导致这笔钱到了村里后要不就迟迟不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要不就被村干部以各种名义扣留,甚至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也是个别村干部自己随意决定分配,导致很多不公平现象发生。
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到底谁说了算?
对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涉及每个村民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分不分,怎么分绝对不是个别干部可以说了算的。当然,即便村民大会有权决定分配方案,也不是无条件的,其决定内容不能违法侵害村民正当权利,否则,村民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