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主体是县级以下部门的,有权拒绝签字:
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公告的安置方案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且审查部门至少是县级以上的政府。同时拆迁实施单位也是要有资质的相关部门才行,如果以上两点都没有达到,那么被拆迁人是有权拒签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征收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对补偿有疑问的有权拒绝签字
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拆迁补偿包括房屋、地上附着物等,但通常给予老百姓的补偿不是少这就是少那的。因此如果被拆迁人发现征收方少给自己算补偿时,一定要与对方沟通或是不要在协议上面签字,否则可能会吃大亏。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