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协议征收”?
协议征收,是近年来一种新的拆迁形式。在协议征收中,通常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规划方案和立项批准文件,而通过基层自治组织与被征收人签“征收协议”的方式,完成征收工作。
协议征收,作为征收方式,虽在表面上规避了一些法定程序,但也避免了政府因征收被诉的可能。
“拆迁协议”,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没有政府强制力。正因此,只要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协议,则任何人、任何机构,就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拆迁。
二、被征收人,在协议征收时,需注意的关键点,有哪些?
(一)了解周边房产信息:
在征收方公告后,被征收人获知征收消息后,应及时了解周边的商品房成交价格。对政府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也可作为参考。与征收方谈判的时候,要保持冷静,合理、合法争取恰当的拆迁补偿。
(二)签字前,应彻底读懂合同,并要慎签字:
虽说征收协议在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但只要被征收人签了字,就代表被征收人认可了协议的内容。对于将来产生纠纷的,会不利于被征收人的维权。因此,在签字前,被征收人须彻底读懂协议内容。对于无法接受的内容,应坚决反对;对于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内容,若被征收人认为需要添加的,应及时添加。签订征收协议,切忌在模棱两可或仓促状态下,随意签订征收协议。
(三)保留好凭证:
对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使用证等这些证件的原件,在征收的过程中,须保管好,不要轻易交给他人。这些证件,是证明被征收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所不多的凭证。在现实的谈判过程中,征收方常会以“做个记录、做个统计”等理由,要求被征收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被征收人须谨慎。
(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