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申请人需年满20周岁,且已独立成户,名下没有宅基地。
条件二、结婚后分户需建房的,但前提是二者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条件三、因国家征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村镇规划和利用需要或用于公共事业建设等因公共利益而占用了宅基地,需搬迁到其他地方的。
条件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需重新分配的。
条件五、房子破旧不堪而无法居住的,不过先前住的老房子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收回或者有偿收回。
条件六、将户口重新迁往本村的人,比如因当兵等原因转出户口而又迁回的,且名下没有宅基地的,一般在迁回的同时可向地方政府申请一块宅基地。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