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希望有类似遭遇的企业主明白,拆迁维权必须做到松紧有度、张弛有道,在具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企业主的思路不能拘于一隅,当自己提出的补偿条件落入僵局时,第一时间找出问题所在,不要让自己陷入被动。对企业来说,在拆迁无可避免的情况下,及早为企业争取到最有利的补偿条件才是首要任务。
我们建议企业主直接与专业律师就个案情况进行深入沟通,问题出在要价过高的,及时调整到合理标准,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问题出在地方政府和征收方无力负担的,及时转换思路,结合实际情况将单一货币补偿调整为货币补偿与安置福利政策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并可在此基础上争取相对更多的优待。
我们想要告诉各位企业主的是,作为专业企业拆迁律师,我们会基于自身法律专业积累和办案经验,竭尽全力为委托人争取合法范围内、可能限度内最多的补偿和最好的待遇,但我们争取的必然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的优厚条件,而不是凭空想象的补偿标准。
实践中很多企业莫名被扣上“钉子户”的帽子,就是因为缺乏对企业现状和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了解,无法提供充分的依据证明自己的要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开出的补偿条件与实际上可争取的补偿数目相差不远,也很可能遭到拒绝。
在拆迁补偿谈判开始前就聘请专业评估人才和企业拆迁律师介入,对企业争取优厚补偿条件来说是最有利的;但即使企业已经错过了最开始的时间,在初步谈判以失败告终的情况下重整旗鼓也还为时不晚。重要的是,企业一定要将维权的依据和脉络整理清晰,才能在面对拆迁方的时候有十足的底气。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