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那么,对水源区内进行整治,哪些企业会面临关停呢?
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第一类,生产型工业污染类企业。
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直接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类企业,诸如塑料厂、保温材料厂、防水材料厂、机械加工制造厂等具有化工原料生产加工的企业,因其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的行为,将予以关停。
(二)第二类,畜禽粪便污染类企业。
畜禽养殖污染已被列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的重要因素。各地区水源地保护区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许多进行散养牛、羊等畜禽养殖合作社,已成为关停的主要企业。
(采晴整理)